卫瓘(220~291),中国西晋书法家。字伯玉,河东安邑(今山西省夏县)人。在魏曾官镇东将军,入晋官至司空、太保,后为贾后所杀。元康元年卒,年七十二。他是书法家卫觊之子,卫恒之父。擅长隶书和章草,师承张芝书法传统,自称得张芝之筋,风格流便秀美。其章草笔画去掉波势,见出今草端倪。与索靖齐名。北宋《淳化阁帖》载卫瓘书法《顿首州民帖》,此帖尚存章草格局,基本上去掉波势,已向今草过渡,是他的代表作品。以此帖和索靖《月仪帖》、陆机《平复帖》相比较,可看出他有一种秀美流便的风格。
其族侄女卫夫人(卫铄)是著名女书法家和王羲之书法老师。卫瓘与另一著名书法家索靖同在尚书台任职,时称“一台二妙”。「晋书·本传」说:“汉末张芝善草书,论者谓:瓘得伯英(张芝)筋,靖得伯英肉。”他自己则说:“我得伯英之筋,恒(其子卫恒)得其骨,靖得其肉。”
「顿首州民帖」是他唯一的传世书法作品,此帖已基本上去掉了波势,从此帖已可看出章草向今草的过渡。草书,六行,五十八字。此帖章法,功夫极深,行气亦疏宕萧散,独具匠心,已臻劲骨天纵,变化无方之境界。比之《平复帖》风格更加秀丽流便。
汇品:
唐 张怀瓘:伯玉采张芝法,取父书参之,遂至神妙,天姿特秀,若鸿鹄比翼,飘飘乎清风之上;率情运用,不以为艰。(《书断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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